关于组织开展机关2018-2020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通知
师委机关〔2020〕1号
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新一轮福建师范大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通知》(师委组〔2020〕3号)精神,为做好机关2018-2020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机关各党支部,2018年9月以来开展的党内活动。
二、组织实施
(一)立项申报(2020年3月)
请各支部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申报表》、《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申报表》,于2020年3月15日前报机关党委办公室,电子版发至jgzz@fjnu.edu.cn。机关党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公布机关立项项目若干项,并择优推荐参加学校立项。
(二)结项申报及审查(2020年6月)
1.结项范围:校级立项项目、机关立项项目。
2.结项要求:各党支部要在完成立项活动既定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党支部专题会议,认真回顾和总结好立项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填写《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结项及优秀成果申报表》、《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交流材料》、《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推荐表》,整理结项成果材料(一般应包括活动策划、至少5张照片、活动成果、媒体报道等),于2020年6月20日前报机关党委办公室,电子版发至jgzz@fjnu.edu.cn。
3.结项审查:机关党委、校组织部将组织对立项项目进行结项审查,审查合格项目获批资助经费,未申报结项或审查不合格项目不予以资助。
(三)优秀成果推荐及评选(2020年6月)
1.申报范围:校级立项项目、机关立项项目。
2.申报要求:一是主题鲜明、富有时代感。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要求,结合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实际进行项目设计、组织策划。二是解决问题、富有创造性。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当前高校基层党建突出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活动特色鲜明、成效明显,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三是组织严谨、突出科学性。活动过程组织严密,有科学的活动方案、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四是成效明显、具有示范性。支部党员参与度高,党支部工作活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在服务中心、服务师生中发挥作用。
3.评选推荐:机关党委将根据结项申报材料评选出优秀成果若干项,并择优推荐参加学校优秀成果评选,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资助管理
(一)获学校立项的配套资助:获校级重点项目学校每项资助2000元,机关党委配套资助1000元;获校级一般项目学校每项资助1000元,机关党委配套资助500元。
(二)仅获机关党委立项的每项资助1000元。
(三)校级立项和机关党委立项资助经费将在项目通过验收后下拨;若项目未通过验收将不予资助。经费使用办法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领导
(一)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项目设计、申报、实施、总结等各个环节推进立项活动精细化,切实将活动抓好抓实。
(二)突出特色,注重创新。各支部要因单位制宜,因支部制宜,因支部党员制宜,精心设计活动内容,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创新,努力打造特色品牌活动,避免千人一面。立项活动要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有机结合,并要处理好党内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避免用党日活动、寒暑期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等简单代替支部立项。
(三)及时总结,健全机制。要及时总结支部立项的开展情况,注重通过网络、报纸等形式宣传主题活动的进展、特色等;注意活动图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注重活动的总结提炼,积极撰写经验性材料或理论文章,巩固活动成果。以开展支部立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机制,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申报表》2.《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
3.《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结项及优秀成果申报表》
4.《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交流材料》
5.《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推荐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0年1月10日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0年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