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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四”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3

关于开展“五四”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机关全体团员:

为纪念五四运动97周年,激励引导青年团员继承发扬“五四”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立志成才报国,经研究,决定开展“五四”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弘扬民族精神,贡献青春力量

二、活动时间:201654日(周三)下午

三、活动内容:参观林则徐纪念馆、林觉民故居、严复故居等

四、有关要求:

本次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请机关全体青年团员于54日(周三)下午150前在行政楼一层大厅集合,统一乘车前往。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团员,请于54日(周三)上午10:00前向苏经迁(电话:22867460)办理请假手续。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20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