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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机关2020-2022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3

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0-2022学年党支部工作 “立项活动”的通知》(师委组〔2021〕39号)精神,为做好机关2020-2022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机关各党支部,2020年9月以来开展的党内活动。

二、组织实施

(一)立项申报

各党支部要进一步凝练党建工作特色品牌,组织党员集体讨论,集思广益,认真构思活动方案,填写《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汇总表》、《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申报表》,于2022年2月21日前报机关党委办公室,电子版发至jgzz@fjnu.edu.cn。原则上各党支部均须参与立项申报。

(二)项目立项

机关党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公布机关立项项目若干项,并择优推荐2-5项参加学校立项。

获校级重点项目学校每项资助2000元,机关党委配套资助1000元;获校级一般项目学校每项资助1000元,机关党委配套资助500元;仅获机关党委立项的每项资助1000元。校级立项和机关党委立项资助经费将在项目通过验收后下拨;若项目未通过验收将不予资助。经费使用办法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结项

2022年6月前后,学校将对校级项目开展结项审查,并评选出校级优秀成果若干项,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全省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机关党委也将对机关党委立项项目开展结项审查,并评选出优秀成果若干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精心指导。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项目设计、申报、实施、总结等各个环节推进“立项活动”精细化,切实将“立项活动”抓好抓实。

(二)认真总结凝练。要因单位制宜、因支部制宜、因支部党员制宜,精心设计活动内容,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创新,努力打造特色品牌活动,注重覆盖面和参与度,确保扎实有效。“立项活动”要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有机结合,避免用党日活动、寒暑期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和单纯教学科研任务等简单代替支部立项。

(三)增强活动效果。要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创新推动、示范引领、整体推进,以开展支部“立项活动”为契机,引导党员接受党性锻炼,提高自身素质,激发师生党员积极性创造性,理直气壮地讲好党的故事、传播党的声音、树立党的形象,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带动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附件:附件1: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2: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申报表.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