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工会:
为选树一批在建设高水平大学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引导和激励广大教职员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先进、奋勇争先,立足本职、创业奉献,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4月下旬开展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拟评选出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届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各5个。福建省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直接授予五一劳动奖章,不在此名额之内。
二、评选范围
(一)五一劳动奖状:我校各学院(含协和学院、闽南科技学院)及学院内部各系,各部、处、馆、集团、公司、医院、中心、研究院以及福清分校、附中、附小。已获得市级、校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状的集体不再参评。
(二)五一劳动奖章:我校(含协和学院、闽南科技学院、福清分校、附中、附小)在岗教职员工。已获得市级、校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的个人不再参评。
三、评选条件
(一)五一劳动奖状
1.认真贯彻执行校党委工作部署,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投身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会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有力。
2.近两年以来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事业科学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3.坚持和谐团队建设,具有积极进取、奋勇争先、团结协作、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和文化,教职员工积极性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得到充分挖掘,团队凝聚力强、影响力大,得到学生尊重、同行认可、群众赞誉和社会好评。
4.坚持以人为本,管理科学民主,努力创造有利于教职员工全面发展的生活、学习、工作条件,创建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活动成效明显。
5.近两年无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二)五一劳动奖章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受到师生的普遍认可和广泛赞誉。
3.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和发展实践,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在广大教职员工中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
4.在岗期间,曾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荣誉称号或奖励。
5.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无违纪违法记录。
四、评选办法
(一)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每个单位可推荐五一劳动奖状候选集体和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各1个。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中一线专任教师应占一定比例,评选结果中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不超过2人。推荐时应充分发扬民主,召开单位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二)校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委会根据候选集体、候选人事迹材料和评选条件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20%的差额,评选出五一劳动奖状建议集体和五一劳动奖章建议人选,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
(三)福建省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提交相应申报材料后直接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无需参评。
五、申报材料
(一)五一劳动奖状候选集体或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申报表(一式3份)。申报表请到校工会网站下载。
(二)候选集体或候选人事迹材料(以近五年的事迹为主,2000字左右,一式35份)。
(三)候选集体或候选人先进事迹摘要(300字以内,一式3份)。
六、时间安排
各单位务必于
七、评选要求
(一)评选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是学校进一步鼓舞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投身高水平大学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获评的集体和个人今后将作为我校推荐参评上级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先锋号和五一劳动奖章时的候选集体和候选人,并在全校进行广泛宣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严格把关,做好推荐工作。
(二)撰写候选集体或候选人事迹应围绕在本岗本职上的贡献,注意抓典型事例,突出闪光点,事实准确,文字简练。
(三)各单位要通过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工作,开展学习身边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的活动,努力营造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良好氛围,为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凝聚强大正能量。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